有关文职,重要新规生效了!
2024-01-05 15:01:4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征兵 | 编辑:龙潮辉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3997



新的军队文职休假制度
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


军队文职休假新规

于2023年11月印发

相关干货

捋出来了



1、年休假



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,每年10天

满10年(含)不满20年的,每年15天

累计工作满20年(含)以上的,每年25天



2、探亲假



已婚探配偶的,每年35天

已婚探父母、抚养人的,每年15天

已婚探配偶和父母、抚养人,且配偶与父母同地的,每年35天

已婚探配偶和父母、抚养人,且配偶与父母不同地的,每年40天

未婚、离异、丧偶探父母、抚养人的,每年25天





3、年休假与探亲假



年内同时符合享受年休假、探亲假条件的,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种


“累计工作时间”,包括在军队和地方单位工作的时间。


在地方单位工作的时间,需要提供档案、社保记录、劳动合同、工资核定凭证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。



4、婚假


10天。

5、病假



文职人员因伤病诊疗、康复需要,凭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者病假证明书,可以请病假。



6、产假和护理假



女文职产假:188天



男文职人员陪产护理假:30天。


同时符合以上假期条件的,可以与年休假、探亲假累加。


7、国家法定假日



休年休假、探亲假期间,公休假日计入假期,国家法定年节假日不计入假期。其中,国家法定年节假日期间调休的,调休时间不计入假期。


休年休假、探亲假以外的其他假期间,公休假日和国家法定年节假日计入假期。



8、休假次数



可以集中安排,也可以分段安排;

分段安排的,通常不超过2次。



9、未休假经济补偿



确因工作需要未休或者未休满年休假、探亲假的,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未休假经济补偿



10、转改文职假期



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,现役军官转改文职人员休假参照军官休假有关规定执行。



11、育儿假

独生子女赡养父母假



符合“育儿假”、“独生子女赡养父母假”相关条件的文职人员,均可以享受。


时间,都是5天。





一份政策,设计得再周密,也难以涵盖每一个具体问题。


休假新规,关键得执行和落实好!



责编:龙潮辉

来源:湖南征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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